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全域垃圾分类暨集镇环卫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全域垃圾分类暨集镇环卫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全域垃圾分类暨集镇环卫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一期欧景轩3号楼2单元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C202111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洪财采计【2021】12号
3、项目名称: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全域垃圾分类暨集镇环卫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79(万元)
6、最高限价:879(万元)
7、采购需求:
长岗镇镇区及所辖9个村,5200户,常住人口20008人。(包含:长岗镇镇区、东庄畈村、喻家湾村、洪山坪村、珍珠泉村、熊氏祠村、庹家畈村、大洪山、黄木淌、绿水村);片区内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具体的垃圾分类治理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 服务质量: 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垃圾道路运输有关要求。预算金额:879万元;293万元/年,共三年。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机构,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6.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6.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得为负值;
6.4供应商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申请人进行信用查询,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评审时,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中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一期欧景轩3号楼2单元101室
3、方式: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须有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须提供2021年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⑤具备信用信息查询;⑥申请人特定资格要求内容。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一期欧景轩3号楼2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一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洪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录入)
地 址:随州市长岗镇宝珠街8号
联系方式:1882758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一期欧景轩3号楼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3886882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艳晴
电 话:1388688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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