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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环境卫生和绿化中心2023年城区行道树疏枝整形修剪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070

二、项目名称:2023年城区行道树疏枝整形修剪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安信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48号2幢 3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安信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2023年城区行道树疏枝整形修剪服务 按照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执行: 1 成绵路一巷 天竺桂 株 23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2 福安巷 天竺桂 株 59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3 临园路东段(汉龙桥-天津桥) 女贞、小叶榕 株 171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4 沿江西街 女贞 株 210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5 安昌西路 小叶榕 株 183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6 临安街 女贞 株 79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7 成绵路 小叶榕 株 125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8 公园路 小叶榕 株 11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9 兴达街 小叶榕 株 13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10 北街 小叶榕 株 36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按照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执行: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1、技术要求: (1)修剪路段及品种、数量 序号 路段 品种 单位 数量 要求 备注 1 成绵路一巷 天竺桂 株 23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2 福安巷 天竺桂 株 59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3 临园路东段(汉龙桥-天津桥) 女贞、小叶榕 株 171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4 沿江西街 女贞 株 210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5 安昌西路 小叶榕 株 183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6 临安街 女贞 株 79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7 成绵路 小叶榕 株 125 中度疏枝整形修剪 8 公园路 小叶榕 株 11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9 兴达街 小叶榕 株 13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10 北街 小叶榕 株 36 造型修剪(含一年3次维护修剪) 备注:可根据采购单位意见调整修剪位置 (2)修剪要求 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政策、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对2023年城区行道树开展疏枝整形修剪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一)行道树修剪应根据功能需求和修剪要求,因需制宜,因地制宜,根据树木品种、生长阶段、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 (二)为充分保证车辆、行人正常通行,行道树分枝点可以略高些,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3米以上(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高大乔木分枝点可提高到4m。同一街道、同一树种修剪手法统一协调,保持树冠美观、树形整齐、骨架均匀、疏密适中、通风透光,修剪高度一致,整体树型一致。 (三)修剪时应处理好树冠与公共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高压电线、电缆等)及周边建筑之间的矛盾,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且不遮挡公共设施。枝稍与高压线、变压设备相对距离1.5m。与建筑物、窗户相对距离≥2米。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在路灯处,树冠修剪后,树冠距路灯光源≥1m,且保证路灯正常照明。 (四)在进行修剪作业时,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得修剪顶梢、主干、主枝、次主枝,而对于次主枝分生的分枝、小枝等部位采取“十二不良枝”判定修剪法;修剪时应强枝弱剪,弱枝强剪,切口要平,不伤树皮,大于4CM的伤口涂抹伤口涂膜剂,以避免病虫侵害和水分蒸腾。乔木上的寄生植物要及时修剪清除。 (五)对于树冠轮廓过分扩张而变形生长的枝条部位,或因分枝开张使树冠中空的分枝,则可以进行“短截”修剪;另对于树冠内部枝叶芽或丛生小枝或密集生长的枝条,应进行合理的“疏删修剪”; 对于偏冠的行道树,及时进行平衡修剪,形成美观、安全、健康的树形,减少风倒的危险。严禁修剪“断头树、桩桩树”。 (六)造型修剪应根据树形做到排列分布有序、错落有致、造型美观、比例协调、层次分明、互不干扰。 (七)修剪作业后应立即将落地的树干及枝叶整齐放置于不会妨碍人车通行与安全的场所,并以安全防护警戒措施以标示或围界区隔。 (八)修剪方案应保证修剪技术措施的延续性和修剪工作的连续性,修剪后无安全隐患。 (3)作业要求 (一)施工方自行组织所有工具机械、修枝、清运树枝、场地清扫等。 (二)施工方负责场地的入场清理、断道、路权使用、秩序维护、停放车辆清理、市政小三线的协调处理、停电协调事宜、以及所有安全责任等。 (三)所有修剪下来的树枝由施工方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修剪作业人员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修剪作业技术要求,能熟练操作修剪工具等,遵守安全作业规程。 (五)人员配置包括技术人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等。 (六)高空车、吊车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3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聂剑萍黄晓兰周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0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涪城区环境卫生和绿化中心

地址:涪城区体运村路72号

联系方式:0816-235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元通路家园盛景31附4号

联系方式:0816-225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568420022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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