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上汽二期南侧临时路及临时道路两侧内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上汽二期南侧临时路及临时道路两侧内垃圾清运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9-75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1214615.28元
四、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为加快上汽乘用车项目建设,需在上汽项目南侧建设临时通行道路,目前临时道路及两侧建筑物已拆除完毕。现需对上汽二期南侧临时路及临时道路两侧内垃圾进行清运。
4.2招标范围及内容:上汽二期南侧临时路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2748.7立方米,上汽二期临时道路两侧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1259.1立方米,运距均为11.65公里。本次需对所产生的共约44007.8立方米建筑垃圾进行内盘、破碎、碾压、清运并实行降尘作业。
4.3工期:15日历天
4.4质量要求:安全清运无事故,防尘降噪满足郑州市治理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标时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查询以身份证号输入进行查询;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4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4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 CA证书办理地点:郑发大厦六楼C区6015房间、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7.2凡通过网上登记成功单位,请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4日17时00分可凭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在【交易文件下载】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3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sggzy.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8.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30日10时00分。
8.2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8.3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一份(U盘介质)须在投标时间前密封提交;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分别密封、一并递交,以作备用。
8.4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8月30日10时00分
9.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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