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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宗国:垃圾分类的难点和解决办法

作者简介:温宗国教授,清华大学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环境学院团队负责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工业节能减排管理与政策、循环经济与产业生态学、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等相关领域研究。

早在2000年,我国就启动了北京、上海等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并在全国加以推广。如今走在大街上,尽管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随处可见,但居民垃圾桶和公共垃圾箱基本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垃圾分类收集成效仍是原地踏步。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低,收运处置环节缺乏衔接。调查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达90%,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只占总数的20%~30%,能长时间坚持的人更少。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都较低的后果,实际上导致了收集得到的“分类垃圾”还是混合垃圾,从而制约了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控制效果。其次,居民分类出来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由于后端缺乏与分类投放配套衔接的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多数城市的垃圾中转站并未推行二次分类分拣,分类后的垃圾往往又被环卫收运车混合在一起拉走,这反过来严重打击了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垃圾分类在绝大多数城市中仅仅考虑了居民自家垃圾桶到社区公共垃圾箱这一环节,缺乏系统设计和建设运营。

二是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不健全,参与主体责任缺位严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政策和经济激励机制,政府、居民和企业在垃圾分类中的不同环节缺位明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依赖于社会宣传以及小区、党政机关等评优考核方式,垃圾产生者和分类参与主体,在责任、利益上与分类效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薄弱。例如,大部分地区采用垃圾定额收费制,未将收费金额与垃圾投放量结合,居民缺乏垃圾分类及减量化的推动力,参与率低。与此同时,法律和行业壁垒的存在,使得政府统筹规划不够,没有打通分类投放与收集的通道,该强力推动和强制执行不够有力,该放开市场管制和积极购买服务犹豫不前。

三是低值废旧物资急剧增加,回收网络与环卫系统缺乏统筹。近些年废品回收价格低迷,流通领域税赋、人工、物流等成本及城市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倒逼小商小贩和“拾荒大军”从回收领域逐渐退出,原本进入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的低值垃圾(如玻璃、废旧衣服等)大量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网络,许多城市垃圾收运量普遍剧增。传统废旧物资回收可以直接在源头实现垃圾减量,源头垃圾分类越细,再生资源品位就越高,获利就越多,该回收网络垃圾分类积极性高。与之相反,传统环卫系统原生垃圾产生量、收运处置量越大,其获得的收入就越高,因此除了在处置设施超负荷倒逼外,没有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回收的动力。这两套独立运行系统在源头上存在的利益冲突,废旧物资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的两套系统缺乏统筹,必然降低城市固废分类、收运体系的运行效率。

显然,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并不是单单从自家垃圾桶到公共垃圾箱的环节,不进行系统的规划建设、融合运营,垃圾分类的路子将会很漫长。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会议上作出了“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出了具体部署。垃圾分类回收需要居民、企业、政府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也是涉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系统工程,要采取综合全面的措施,才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提速阶段。

一是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垃圾分类离不开法律法规、可操作的政策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政府必须在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宏观调控、激励机制以及公民教育上下功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为导向、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体系。当前关键是要建立起垃圾分类参与者切身利益挂钩的管理机制(例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奖惩制度),确定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整个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财政补贴、经济奖励、技术支持、监督考评等一系列有效激励和奖惩机制。例如,垃圾作为污染源,每个居民负有控制污染的责任,应当参与垃圾减量、分类和付费。

二是垃圾分类投放应简单化。分类回收设施的便利性,不仅是影响居民垃圾处理行为的关键因素,也是决定分类回收整体效果的重要环节。建议按照因地制宜、大类粗分的原则制定简单易记的分类标准。根据我国垃圾含水率高(主要是厨余垃圾比重大)和可生化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建议率先推行比较符合百姓认知水平的“干湿分类”方法,即——把废旧塑料、废旧纸张、废旧衣物等废旧物资分为一类,把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湿垃圾分为一类,其他干燥垃圾分为一类。干湿分离后在转运途中,进一步对干垃圾集中细分,湿垃圾日产日清,预计可实现垃圾减量近一半,从而降低垃圾转运负荷和末端处理处置负荷。

三是垃圾分类设施必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设施建设要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功能纳入城镇总规和社区建设。在分类投设施上,要解决垃圾分类储存设施分类不细、设备不够的问题,提高居民垃圾投放的便利性。强制要求环卫部门配置垃圾分类收运的专用车辆,解决分类垃圾二次混合的问题;强化垃圾末端处理配套设施的建设,禁止垃圾分类后的“混合打包”和集中填埋、焚烧等处理方式。其次,要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废旧物资回收网实现深度融合——可回收物分类要与再生资源回收衔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要与危险废物处理衔接;易腐垃圾或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要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衔接。打造园区化的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地,实现分类后的垃圾进入不同处理设施分类处理,防止因垃圾体外循环而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协同作用。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管理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经历了从最初政府被动式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逐步转变为以全体公民、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专业化企业等社会主体协同治理体制,统筹合并商务部、环卫部门在废旧物资回收、垃圾收运处置的两项管理职能。应鼓励社会资本、专业化企业参与到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废品回收是市场主导,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要转变观念——承认废品回收就是垃圾分类,也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应该与垃圾处理一样,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建议由政府采购垃圾分类服务,再拨付相应的垃圾减量化补贴。

五是加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度和频率。针对细化分类知识教育,在社区举行高强度和高频率的宣传,组建垃圾分类指导义工队伍,担当生活垃圾入户宣传指导员、桶前督导员、垃圾分类监督员,担负起环保宣传教育、日常指导培训等责任,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垃圾分类要成为中小学劳动课程的一部分,把垃圾分类效果应该作为学生社会公共生活能力评价的标准,以社会化的方式引领现代公共生活。

垃圾分类被国际上普遍认为是破解城乡垃圾围城困局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也被认为是国民素质的体现及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尺度。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然而,垃圾分类在任何国家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既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也要采取科学、系统和综合的措施,重点突破自家垃圾桶到公共垃圾箱的分类投放环节,彻底解决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系统运营难点,那么离实现真正的垃圾分类也就不远了。

(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