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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GITC-JL-201216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0年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MGITC-JL-201216;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

垃圾分类垃圾桶

一批

3377500

验收合格后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不锈钢栏框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其他垃圾桶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一年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60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万州街与莆田路交汇

联系人:宋智泉

电  话:0431-89912705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莹

电 话:0431-80531171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万州街与莆田路交汇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智泉电 话:0431-89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431-8053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31-8053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