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弋阳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弋阳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弋阳县乐江首府小区2栋3单元(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JCG-2021-003-02
项目名称:弋阳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租金为:租赁时间1 年,租金为人民币580000.00元/年。
本项目弋阳县第二中学超市经营权期限初定为1 年。
学校在校学生约 3400人左右,超市位于江西省弋阳县第二中学提供的位于本校内的文化超市,建筑面积共计约120 ㎡。
3、经营价格:学校文化超市所有商品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同类超市价格。
4、经营模式:经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经营时间:按照校方公布的作息时间经营营业。
6、经营管理要求:
(1)、租赁用途为校区文化超市经营,适合学生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文体用品、日杂、百货、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电子通讯产品等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未经校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变更、扩大经营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出售刀具、打火机、热得快、电炉、玻璃瓶装饮料以及国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不得利用超市设置网吧、游戏机室及其他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成长的行为,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违法活动(具体详见出租合同)。
(2)、成交单位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超市以外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校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解除经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学校划定的包干区均属于成交单位管理范围,成交单位每天及时清扫卫生,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倒在固定垃圾桶内。垃圾外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4)、水、电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超市原属学校投资建设的设施可由中标单位继续使用,并负责维护维修,合同期满后原样归还。其他设备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附着在超市建筑物上的资产无偿归校方所有。
(5)、学校只提供场地给成交单位,超市的具体装修及监控设施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改造方案须征得校方同意后,按学校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装修、改造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6)、成交单位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用工,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所聘员工的工资、奖金、医疗、人身伤害、工伤、社保等均由成交单位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发生用工纠纷和违法违规行为,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经济等法律责任。所有管理人员、员工都必须办理健康证,无证者不能聘用。
(7)、成交单位需与校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食品安全和消防责任,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消防等安全事故,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
(8)、成交单位服从校方管理,按承诺履约,未达到校方管理服务要求或违反学校规定,校方将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屡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合同到期后将不续签合同;若违反严重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9)、经营企业或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统一进货渠道,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
7、下列情况,校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学校文化超市因经营方的责任,发生学生中毒事件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经校方不定期随机抽取超市经营的 30 种日常产品,经调查核实,若商品的平均价格超出市场价格的 10 %,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3)、经校方调查核实,经营方提供的商品为“三无、过期商品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经校方调查核实,经营方私自扩大经营范围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5)、文化超市经营方未及时缴纳场地租赁管理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关于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特殊性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弋阳县乐江首府小区2栋3单元(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弋阳县乐江首府小区2栋3单元(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固定报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简称抽签法)确定中标人。签到及编号:开标会签到截止时间后不接受签到,迟到的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按各投标单位签到顺序抽取各自随机编号。
为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现场采用随机抽取 ,涉及抽取设备由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和提供。开标时招标人现场查验 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后,再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招标单位从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的第一名的即为中标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弋阳县第二中学
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
联系方式:方先:1387037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大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弋阳县乐江首府小区
联系方式:徐女士:13585927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58592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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