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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2021年购置农村垃圾分类设施项目(包三垃圾运输车)更正公告

当阳市2021年购置农村垃圾分类设施项目(包三垃圾运输车)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4 18:25发布单位: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当阳市|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YZ0455-202101-03H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当阳市2021年购置农村垃圾分类设施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07-22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评标方法中的商务评价: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中国专用汽车领军企业荣誉的得1分。此评价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嫌疑,设定条件具有指向性。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官网上获悉,“中国专用汽车领军企业荣誉”是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办,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承办的“2018中国专用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活动中评选而出的“8家专用汽车领军企业”,名单如下: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新宏昌重工集团、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更正“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嫌疑,设定条件具有指向性”的内容,制定合理合法公平的评审标准。
答:本设置为择优评分标准,并未违反湖北省负面清单规定。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表内,企业实力1、企业实力2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的荣誉、证书。但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能力2评审因素中又要求提供“投标人”具有的证书。评审标准描述含糊不清,使得投标人无法正确的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招标文件内,投标人的所指,便于投标人更准确的解读招标文件。
答:投标人即供应商。

3、更正日期:2021-08-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条款不变;
2、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次发布的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方式:15272124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

联系方式:0717-6919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望贝琴

电   话:1599423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