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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和平牧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A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JZB2021-050(招标文件编号:QJZB2021-050)

二、项目名称:2021年黑龙江省和平牧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A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萨大路西侧、规划二号路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庆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黑龙江省和平牧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A     负责和平牧场场区24.06万平方米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清运出场区,并运送至大庆市龙凤区刘高手村垃圾处理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负责和平牧场场区24.06万平方米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清运出场区,并运送至大庆市龙凤区刘高手村垃圾处理厂。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和平牧场场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2、服务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每日清理、运输及处理黑龙江省和平牧场生活垃圾。
3、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及时进行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若因服务单位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
4、服务单位每次清运时,应对生活垃圾箱逐一清运,在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摆放整齐;若服务单位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采购人通知服务单位后,服务单位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一年,合同签订后10内提供服务。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和平牧场要求。
每次垃圾清理时,服务单位须保证垃圾箱周围清理干净,无残留。每次垃圾清运时,服务单位须保证无对自然环境的任何污染及破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明财 索秀敏 金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地点:和平牧场场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和平牧场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和平牧场

联系方式:采购人:黄福来 联系电话:0459—695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3号4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麦婷婷 联系电话:0459-615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福来

电话:0459—695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