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浦城县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2]XC[GK]2021007、浦城县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浦城县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2]XC[GK]2021007
项目名称:浦城县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45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4500元
投标保证金:2114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提供不少于2000平方米场地为违法违停车辆停放的场地,停车场有围墙围成的封闭式空间,具备场地监控设备,灭火器、防火沙池等消防设施。1)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短于本项目服务期限。2)提供相关场所监控设备、正门、围墙、灭火器、防火沙池等照片。★2、服务企业需自备车辆拖移所需的专业工具(如专用车辆拖移平板车、吊车、运输车),且各类菅运、保险手续齐全,并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驾驶人员基本材料复印件(含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及所有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便存档备查。严禁使用报废车辆、无牌及套牌车辆进行服务工作,提供承诺函。★3、服务企业必须全天候提供拖移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半小时内到达指定作业现场(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提供服务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含驾驶员、拖车员),提供承诺函。★4、服务企业负责被拖移车辆的装卸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交通规则,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被拖移车辆应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在车辆拖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造成的被拖移车辆损失均由服务企业单方面承担,与整治工作组无关,提供承诺函。★5、服务企业需每月按要求制作工作清单,拍摄整治照片或视频等,于次月5日前汇总提交给交警部门指定工作人员,以便存档使用,提供承诺函。★6、整治工作组负责对服务企业的服务效果进行每月考核,若因服务企业失责造成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整治工作组有权下调拖车服务费的比例,具体标准视实际情况而定,提供承诺函。考评办法,整治工作组负责每月对中标供 应商履行情况进行考评,确定扣罚项目和金额。1、项目考评办法、考评细则1.1、在接到浦城县城市管理局的拖移指令后中标供 应商须在30分内到达暂扣车辆现场。未按时到达的罚 500 元/次。???1.2、中标供 应商需与在场民警或者辅警办理好暂扣车辆交接手续,并拖移至涉案停车场或大队指 定的其他停放地点。未按要求交接的罚500 元/次。1.3、为确保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中标供 应商应在浦城县城内停放不少于两辆车况良好的拖车货车。未按要求提供的罚 500元/次。1.4、中标供 应商需安排专人(提供联系方式)与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拖车的日常调度事宜。联络人变更需提前向采购人备案,未按要求的罚200元/次。1.5、中标供 应商应做好每月拖车工作人员的值班安排(提供每月排班表)。未按要求安排人员的罚 200元/月。1.6、中标供 应商应备足车辆搬运、拖移所需的扎系揽绳等工具,不得野蛮搬运、拖移车辆。未按规范要求拖车的罚 1000 元/次1.7、中标供 应商应确保所载车辆在扣留当天完好运送至中标供 应商提供的场地内进行保管。未按要求的,第一次罚5000 元,第二次扣年服务费金 20%,第三次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承担赔偿。1.8、中标供 应商应派专人及时与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做好拖移车辆的交接和清点对账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安排人员罚 200 元/次1.9、中标供 应商不得以现场暂扣车辆数量较少为由,推诿拖延暂扣车辆拖移工作。未按要求推诿罚 200 元/次1.10、发现中标供 应商违反规定私自向当事人收取拖曳、拖车费用,一经核实,一次扣发私自收取费用100倍的服务费。1.11、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放行拖曳、拖车的扣留车辆,每次扣罚5000元1.12、拖曳、拖车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且资格有效:拖车人员的准驾车型至少为C1以上资格,其中持有准驾A2驾驶证至少1 人,未达到要求的,中止合同,拖车人员中未持有依法取得的驾驶证及未有合格的年审记录的,每人每次扣罚1000元;拖车车辆未按时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仍上路拖车的,一经发现,每次扣罚5000元。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责任。1.13、由于中标供 应商原因导致被拖车辆未能按期到达指 定地点,或者在拖车过程发生遗失、电池等车辆组件丢失的,或者被拖车辆碰刮、损伤以及其他意外损坏的,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赔偿。赔偿额度可参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及相关标准执行1.14、采购人在无法联系中标供 应商工作人员,且无特殊原因而导致拖车作业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 应商责任,造成直接损失的,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赔偿1.15、发现中标供 应商随意处置扣留车辆产生的残值。处残值的50倍罚款。同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1.1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 应商协商处罚意见1.17、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对中标供 应商日常拖移车辆情况实行考评,采购人将根据每月的考评情况支付服务费用。2、考评条款2.1、中标供 应商未遵章守法规造成重大失误或违规事件等,引发当事人投诉、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至相关部门的;2.2、中标供 应商不按采购人要求落实浦城县城市管理局相应的车辆、工作人员配备,对采购人车辆暂扣工作造成影响的;2.3、中标供 应商在拖移车辆时,未按照要求在车辆扣留当天运送至停车场的;因道路不通等外界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当日送达的,中标供 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协商处理方式,经同意后方可暂缓执行;2.4、中标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派车指令后,无正当理由30分钟内未按时出发并及时到达现场。遇城市管理局多个地点需要派车时,中标供 应商应另行调集车辆予以保障;2.5、中标供 应商在拖移车辆时未按照规范流程操作,造成被拖移车辆损坏的;2.6、中标供 应商不按照要求使用清障车辆车载GPS,或不按要求保存相关数据的。3、考评要求3.1、采购人对中标供 应商拖移任务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每月考评;3.2、中标供 应商服务费支付与每月考评情况挂钩,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之一;3.3、月度考评情况扣减标准:一个月内如未违反或有违反考评条款和考评细则3条以下的考评为优,将全额支付当季服务费用;如有违反考评条款和考评细则3条至5条情形的考评为良,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1%;如有考评条款和考评细则5条至8条情形的考评为中,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3%;如有考评条款和考评细则8条以上情形的考评为差,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5%;还需扣除违约金或罚款金额。3.4、中标供 应商当月考评情况为差或者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解除合同;3.5、中标供 应商如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核实后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7、六类车辆的拖车服务费1超标电动车、三轮自行车、二轮摩托车拖移服务费为35元/辆;2自行车拖移服务费10元/辆;3合标电动车拖移服务费20元/辆;4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拖移服务费60元/辆;5小型车辆拖移服务费400元/辆;6货车、农用车拖移服务费600元/辆;采购人每月以实际数量结算款项,超过部分采购人不再增补;投标人需对此项做出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114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16 21:06至2021-10-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0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联系方式:17359805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1850590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志坚
电 话:1850590059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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