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拆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拆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32-SFCX19DG084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832-SFCX19DG084C
项目名称: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坑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小姐 0769-83381504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先生 0769-21682660-80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0832-SFCX19DG084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1日
成交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总成交金额:130.74232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东恒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红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中路168号嘉盈楼A座603、604号 | 38.812441 |
2 | 广东恒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红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中路168号嘉盈楼A座603、604号 | 44.046829 |
3 | 广东恒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红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中路168号嘉盈楼A座603、604号 | 47.883059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6113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门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的规定标准服务类收取,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新春、梁彩红、卢淑琴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适用于A、B、C包)
一、项目概况
关于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黄屋村辖区、丁屋村辖区、彭屋村辖区)拆迁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的危房、闲杂间及与设计有冲突的建筑进行拆除。
二、项目清单
A包(黄屋村辖区)
序号 | 类属标准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12墙围墙 | 345.507 |
|
2 | 18墙围墙 |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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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墙围墙 | 24.4 |
|
4 | 其他围墙 | 389.811 |
|
5 | 泥砖墙 | 99.05 |
|
6 | 红砖瓦 | 2102.834 |
|
7 | 泥砖瓦 | 1565.896 |
|
8 | 有瓦猪栏 | 208.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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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砖混 | 861.638 |
|
10 | 石堤 | 14.96 |
|
11 | 铁皮棚 |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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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丁屋村辖区)
序号 | 类属标准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12墙围墙 | 1775.8 |
|
2 | 红砖瓦 | 1250.04 |
|
3 | 泥砖瓦 | 1408.24 |
|
4 | 有瓦猪栏 | 317.08 |
|
5 | 无瓦猪栏 | 1269.15 |
|
6 | 砖混 | 950.99 |
|
7 | 铁皮棚 | 188 |
|
8 | 水池 | 2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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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彭屋村辖区)
序号 | 类属标准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12墙围墙 | 850.98 |
|
2 | 18墙围墙 | 478.01 |
|
3 | 24墙围墙 | 533.89 |
|
4 | 其他围墙 | 747.18 |
|
5 | 泥砖墙 | 69.8 |
|
6 | 红砖瓦 | 2105.365 |
|
7 | 泥砖瓦 | 1292.215 |
|
8 | 有瓦猪栏 | 384.88 |
|
9 | 无瓦猪栏 | 66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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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砖混 | 523.325 |
|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1、投标人工作要求为:
(1)专业拆除人员必须带证上岗。
(2)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拆除任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拆除施工中,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拆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中标单位施工要做到料净、场地清洁、工作不留残余,施工过程不得破坏周围的设施、污染周边环境、破坏周围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结束后,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待破坏解除后再行支付;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破坏周围设施、污染环境、破坏周围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所导致的赔偿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服务过程中,涉及爆破拆除的项目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做好保护及隔离措施,确保施工规范及安全。如果中标人无此项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经采购方确认,允许对此部分工作进行专业分包,但中标人须对分包内容负全部责任。由于操作不当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由中标人承担。
(6)对拆除难度较大的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可采用搭脚手架、使用起重车、挖掘机等方式进行拆除。
(4)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开展工作。
(8)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9)除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中标人不能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积极贯彻和宣传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投标人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岗位制,使用的车辆、机械设备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投标人需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4、投标人在进行拆除作业时,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安全帽、安全绳、手套、反光衣等安全防护措施。
5、凡在现场施工的人员,招标人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6、投标人需有健全安全管理档案数据,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7、投标人需制定事故发生应急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培训自救知识培训。
8、投标人需落实招标人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和落实提出的整改要求。
(三)其他要求
- 中标人在进行拆除作业时,须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不含独立于建筑物以外的电力、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内可移动或拆除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和周边围墙、基础工程的拆除工作,并负责将拆除范围内的土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标高处,及清运所有建筑垃圾。
- 项目除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进行拆除作业外,特殊情况下经征询采购人及相关行政部门同意可采取爆破方式实施拆除。
- 在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内,须办理货车通行证的,中标人自行办理,如发生任何违章等相关交通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 中标人负责拆除工程现场安全、交通运输、环境卫生、清理等责任,并将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泥等运到合法处置场处理,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中标人自行负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 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足够安全距离后方可拆除。
- 采购人需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中标人只是为采购人提供运输与劳务,并不承担执法管理责任。
- 中标人要为服务安全负责。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进行运输、劳务等要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并为工人购买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工期
45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完成项目清单所有内容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余款5%待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予中标方。
注: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东坑镇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预算为:
包组:A
内容:黄屋村辖区内拆迁服务
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玖分(¥393,869.59)
包组:B
内容:丁屋村辖区内拆迁服务
预算:人民币肆拾肆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元壹角壹分(¥447,863.11)
包组:C
内容:彭屋村辖区内拆迁服务
预算: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捌角玖分(¥486,485.89)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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