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科普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科普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环保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21102180713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焘
项目联系电话:156507612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联系方式:刘贤正 010-660562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焘 010-6335685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财富西环12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服务内容:着力打造北京市环保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以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化为手段,以电子沙盘、模具互动、观摩处理工艺流程为补充,为社会大众、学生团体、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同行业界等,科普宣传生活环保、垃圾分类、垃圾焚烧等知识,展示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全流程,塑造全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环境友好、社区友好的城市公益新形象。
①综合楼大堂(总建筑面积260平主米),迎宾综合展区。设立电子沙盘和展示联动设施,并进行针对性装饰。
②综合楼3层(总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环保科普展区。分别是垃圾分类展示区域和垃圾焚烧发电展示区域,设立垃圾分类展示互动、数字展示、垃圾焚烧展示互动等模型,并进行协调性的布局和装饰。
③主厂区中控室,自动化程控展区。主要进行功能性升级改造,展示生活垃圾焚烧自动化控制功能,使参观者体验到焚烧厂标准化生产、规范管理。
④室内有关通道,处理工艺流程展区。主要包含中控室到汽机房的参观行走通道、电梯20米层至垃圾吊控制室的通道、垃圾吊控制室,装饰以简洁、安全为基调,布置安全警示标牌、区域功能或工艺流程等,使参观者体验到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的流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能涵盖拟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果文件能力等;3、同时具有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不同资质类别组成联合体(应以展览工程企业为牵头人)。4、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以及《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京财综[2015]1562号)第八条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5、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鼓励中小微企业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8、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且没有合同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建设施工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投标;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记录查询,是对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进行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具有不良信用记录。)11、潜在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展览工程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7.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财富西环大厦12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财富西环名苑1202室)通过报名后由报名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2、有效的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5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加盖牵头人法人公章);6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且没有合同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7、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组成联合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联合体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牵头人法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加盖牵头人法人公章);联合体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且没有合同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声明原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财富西环大厦12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以及《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京财综[2015]1562号)第八条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鼓励中小微企业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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