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后却被混收混运 垃圾分类岂能“掩耳盗铃”
11日,“推进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研讨会”在南京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明年将把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上升为管理条例,目前已基本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我省目前已有7000多个小区、1.2万个单位推进实施居民垃圾分类工作;25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新设在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80多个乡镇全域实施垃圾分类试点。
垃圾分类取得效果之余,也遇到难题。参加研讨会的学者认为,现阶段垃圾分类“不能为分类而分类”,更不能进行“掩耳盗铃”式的假分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建国说:“很多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最后却发现因为分好的垃圾没找到处理办法,最终进了垃圾分类填埋场和焚烧厂。这样就会打击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调研发现,“混收混运”问题普遍
“打麻将时,上家打出的是废牌,但对下家来说却可以‘回收’再利用。”与会的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说,循环经济如此,垃圾分类亦如此。从2000年开始,全国8个试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但总体而言进展缓慢,收效甚微。”刘建国认为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尚未建成现代化、多样化的垃圾处理设施,“即使居民做到了源头分类,收运的企业也不能做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最终只能‘殊途同归’、进了填埋场。”他调研发现,“混收混运”的问题不是个案,而是各地遭遇的共同难题。
现阶段,不少地方通过经济奖励、监督措施等手段推进垃圾分类,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这在培养习惯、提高公众参与率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治标不治本。投入的人力、经济成本都很大,很快就会偃旗息鼓,无法形成可持续的机制。
专家建议,不求“量多”要重“质精”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陈雷在会上说,目前南京针对有害垃圾已经推出解决方案,但很多收集的有害垃圾暂时找不到成熟的处理机构。刘建国说,国内不少地方对所有垃圾都进行分类,但分类出来的很多垃圾品质和利用率都很低,“花了很多钱,动用庞大的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看上去垃圾分类是完成了,但却没处理这些垃圾的出口,只能放着,这也是一种浪费。”
在刘建国看来,当下更务实的垃圾分类做法是“质精”,而不是追求“量多”,也就是进行选择性回收。比如选择性回收厨余垃圾,回收10%~20%品质较高的厨余。“这样综合环境绩效远高于回收50%品质低劣的厨余。”刘建国还建议,大城市发展清洁高效焚烧发电,现阶段无法资源化回收的垃圾,不如送到焚烧厂,“转化成电能也是一种回收”。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54个市、县(市)共有8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含焚烧飞灰填埋场),基本实现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无害化处理能力约为6.49万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1年的87%提升到目前的100%,其中垃圾焚烧设施由22座增加到目前的43座,72%的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处理。
江苏在全国率先推动宾馆、饭店、食堂的餐厨废弃物处理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苏州、常州、徐州、镇江、扬州5个国家试点城市,以及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共14个城市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1800吨;7个城市建成专业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年处理规模610万吨,推进速度和建设质量均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