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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孟清:生活垃圾处理费为何越来越高

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征地费及相关的行政管理费、清扫保洁费、运输费等)越来越高,从2002年的20-30元/吨上涨到现在的趋近200元/吨甚至更高,一个因素是外部的物价上涨,另一个因素是内部结构失调。内部因素主要有:

1.刚性焚烧处理逐渐成主要处理方法。

与填埋处置和物质综合利用相比,焚烧处理投资大,营运费较高,直接导致垃圾处理费提高;焚烧处理占比越大,垃圾处理综合单价越高。更有甚者,因焚烧处理是刚性方法,处理量受设计能力制约,而垃圾处理困境是需要处理的垃圾量不断增大,于是,每过一段时间,当焚烧处理设施快满负荷运行时,便需要新建焚烧处理设施,导致投资不断增大,如果因过早建设而使得设计能力短期过剩,又将提高垃圾处理综合单价(过早投资是一种浪费)。

2. 垃圾处理者与垃圾产生者之间不合作环境。

排放后的生活垃圾被人为地标识为“公共资源”,垃圾处理被认为是一项公益活动,全社会都认为“政府必须及时处理”,致使垃圾处理者和垃圾产生者都只与政府发生关系,两者之间采用不合作策略,而且,两者与政府之间也采用不合作策略。

政府要落实“产生者负责”原则,征收垃圾排放费,垃圾产生者却拒不缴纳或只凭自己意愿缴纳与否;政府欲推行垃圾处理作业一体化,让垃圾处理者与垃圾产生者直接交易,形成垃圾处理的市场均衡价格,垃圾处理者就是不配合。

于是,生活垃圾处理形成了垃圾处理者与垃圾产生者被政府分离的组织形式(政府被夹在中间,两边不讨好),政府采购垃圾处理服务再分配给消费者(垃圾产生者);政府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且主要由几个评审专家说了算(不用走“听证”等居民参与程序),这种处理费并非市场均衡价格,而是一种行政补贴,一种行政强制,导致垃圾处理价格虚高。

现实确实是垃圾处理者开口闭口都是要政府补贴。

3. 垄断。

因受垃圾处理规模和政府特许等因素影响,一城一地甚至全国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形成垄断局面。这种垄断局面在垃圾处理者与垃圾产生者不合作策略推波助澜下,让垃圾处理者拥有了坐地提价的空间:政府让我增大供给,可以,前提是提价,否则,便拒绝增大供给,使得供给量增大时处理费反倒越高;尤其要命的是,垄断性的垃圾处理者加力高投资且“短平快”的焚烧处理方法,利用焚烧处理的刚性“硬扛”政府,进一步抬高垃圾处理费。

现实确实是垃圾处理者狮子大开口,要价越来越高。

4.专家定价方法。

受制于自身资源和制度约束,政府让专家评审项目可研报告和招投标文件,藉此确定垃圾处理费,可把这种确定垃圾处理费的方法称之为“专家定价方法”。这种专家定价方法由少数几个专家评审投标者的投标价,存在不少漏洞。这些漏洞也是导致垃圾处理费虚高的现实因素。

掌握垃圾处理费越来越高的原因后,便不难采取对策克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