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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示 |全国首个省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标准来了!

环卫科技网讯,10月13日,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技术规程(报批稿)》全文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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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适用于浙江省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适用范围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中的规模与布局、工艺布置、建筑及配套设施、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等7方面。

规程提到,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市规模急剧扩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日产量人均为0.7kg~1.2kg,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大中城市年产垃圾1.5亿吨以上,垃圾堆存量高达66亿吨,约占地5亿多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加强管理和减量控制,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城市生活垃圾迫切需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迫在眉睫。

规程指出,分拣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以布局合理、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为基本原则,分拣中心应同时具有回收、集散、分选、加工、交易、存放、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在当地形成规范化、多功能、综合性、环保型的可回收物集散地和加工分拣存放设施配套一体化,通过有效的市场运作,合理配置,方便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的采购和流动。

分拣中心总平面及分区布置宜按照垃圾品类,结合建筑结构,在高度、面积等方面满足功能使用。

分拣中心应合理布置生产区和办公区,并应按安全防护的要求合理设置间隔距离。

分拣中心应根据建设规模、可回收物品类和工艺流程确定总平面及分区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总平面布置应分区合理、物流顺畅、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生产区按功能可分为称重区、卸料区、分选与加工区、打包区、存放区和有害垃圾暂存区等;

● 各分区内部通道设置应根据仓储条件和运输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

建设规模应按可回收物的品类和数量合理确定,占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m2或其年分拣能力不宜小于20000t。

可回收物品类的分选应按照机械自动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同品类的分选区域和工艺设备。

不同品类的可回收物应结合利用方式,进行细化分选,其中:

● 纸类宜按照旧报书本、纸板箱和其他废纸张等分选;
● 塑料类宜按照塑料瓶(桶)、塑料包装物和其他废塑料等分选;
● 金属类宜按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其他金属等分选;
● 玻璃类宜按照平板玻璃、瓶玻璃和其他废玻璃等分选;
● 纺织类宜按照旧衣物、床上用品和其他废纺织品等分选。

纸类的回收流程如图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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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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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还规定,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不得接收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对混入的有害垃圾,应放入有害垃圾暂存区密封保存,并及时清运。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规程主编单位为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杭州市环境卫生和生活固废处置保障中心和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编单位包括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环卫科技网资料显示,这是目前国内首个省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