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多地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亮相的消息引发关注。截至6月25日,湖北17个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并相继挂牌。
相较此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在职能上有何变化?5月7日,武汉市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提到组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报告指出,新组建的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做好房屋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局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不再保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从字面理解,新组建的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承担了被取消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两者的主要职能,且在主要工作内容设置上进一步强调“城市更新”属性。6月17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内设机构等信息已在官网上公布。其中,该局前期策划和规划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城市更新重大政策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建立城市更新“留改拆”项目库。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廊等工程项目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城市更新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负责牵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区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城市更新的评估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指导、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等。此外,改革发展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等。原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蔡松早前在供职报告中提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是本轮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承担着住房保障、市政建设、城市更新等重要职责,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正处于房地产业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发展迈入存量更新的关键时期,组织提名他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人选,是对他的信任和考验,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当时表示,如果能顺利通过任命,将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保交楼”风险;全力构建房地产新模式,促进市场转型发展;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全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宜居韧性智慧水平,推动住房和城市更新事业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据《湖北日报》此前报道,6月18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推进城市更新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要把危旧房改造作为推进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危旧房改造的新模式,着力解决城镇危旧房“不安全、不成套、不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要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探索搭建社区服务供应链平台,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制定完善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创造条件让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农民先“安居”再“乐业”。要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取得更大成效。今年5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又联合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在全国城市更新脚步愈密的背景下,湖北各地市州率先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更名、融合、调整和强化主要工作内容的方式,以期推进城市更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