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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生态环保局、供销社: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落实《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建设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1.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

           2.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建设规范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

前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水平,促进全省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定任务,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仓储物流、交易买卖再生资源(不含危险废弃物)示范性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的建设、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B/T10719-2012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

SB/T10850-2012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管理规范

SB/T10720-2012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

GH/T1093-201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再生资源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类废弃物,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造纸原料、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

3.2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

按照布局合理、产业聚集、土地集约、生态环保要求,能容纳单个或多个企业和单品种或多品种废弃物,具有明确四至边界,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商品交易、仓储配送与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具备一定区域辐射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的示范性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区。

4.确定原则

4.1产业园参与所在地生产和消费领域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内部小循环、园区企业间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明显的区域和行业带动作用。

4.2产业园的设立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所在地产业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废物防治污染规划。

4.3产业园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立项审批、环境评估、安全评估、技术标准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回收处理资质。

4.4产业园有一定面积的自有建设用地或租赁建设用地,租赁年限不低于10年。

4.5产业园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年回收处理能力,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5.1废钢铁、废造纸原料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10万吨。

4.5.2废塑料、废玻璃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5万吨。

4.5.3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年回收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吨。

4.5.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100万台(套)。

4.5.5报废机动车(含摩托车、农用车)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1万辆。

5.建设要求

5.1产业园不得设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分布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距离居民居住区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2产业园设计规范,符合产业聚集、土地集约要求和环保、市容、消防、绿化、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能源消耗等标准。

5.3产业园内外水、电、汽、暖、路、通讯、网络、污染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完备并相互配套,符合规划要求和国家标准。

5.4产业园设置的生产、办公、生活、社会服务等区域要相互隔离、相互配套。

5.5产业园设置的生产、办公、生活、社会服务等区域的场地、道路要混凝土硬化,空闲地应净化、绿化、美化。

5.6产业园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70%。合理设置原料储存、分拣加工、废弃物处置、成品仓储、交易、物流等区域。

5.7产业园生产经营区域内客服、称重、监测和分拣、剪切、破碎、压块、打包、分选、清洗、烘干、造粒、包装、装卸、运输等设备设施健全,与生产经营规模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