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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改造新建60个垃圾压缩站 清运车未排空渗滤液严禁上路


记者4月12日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从现在起到11月30日前,西安将提升改造(新建) 60个生活垃圾压缩站,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另外,为有效缓解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压力,要求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渗滤液进行前端减量处理,清运车辆未排空垃圾渗滤液严禁上路。

改造新建60个生活垃圾压缩站

按照布局合理、拆旧建新、总量不减、整体提升的原则,西安市从2018年开始,按照每年三分之一的数量完成建成区内所有压缩站提升改造。本次将在全市范围内提升改造51个、新建9个生活垃圾压缩站,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30日前。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城管部门对所有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重新统一进行涂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一次彻底检修和维护,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部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完善除尘除臭系统;垃圾转运车间地面和内墙1.5米以下做好防腐处理,且宜于清洁;转运车间应安装便于启闭的卷帘闸门;站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车辆冲冼设备及污水收集或排放设施。

鼓励对现有标准突破创新

压缩站的建筑风格、色调应与周边建筑和环境协调;条件允许的压缩站按绿化标准做好美化绿化工作;确需保留的临时压缩站主体设施及容器必须封闭,封闭后不得影响城市环境。同时,制定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技术与安全管理制度、各系统操作规程、各单体设备操作规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各类应急(消除)预案等。对转运站每日垃圾进站和出站量及车次、设备运行、设备检修、材料采购与进场交接单、有关环境监测资料、消杀(卫生防疫)记录等运行资料按月进行归档。鼓励借鉴和吸收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在现有标准、规范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禁止垃圾压缩站异味扰民

近期,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门组织人员通过明查暗访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在压缩站内进行渗滤液排空作业,进入填埋场的车辆箱体内渗滤液较之前明显增多,造成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不断增大。为有效缓解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压力,该局要求各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对所有压缩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维修,对压缩站地面进行冲洗和药物消杀、除臭作业,禁止垃圾异味扩散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车辆未排空垃圾渗滤液不得上路

所有进入江村沟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时,必须按规范要求先在压缩站内进行压缩处理,压缩完毕后保持箱体倾斜约45度,至少停滞30分钟(前排水式压缩箱压缩完毕后保持箱体水平停留5-10分钟,确保箱体内污水完全排出,车辆起吊后直接出站,不需要箱体倾斜。),确保箱体内渗滤液全部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未排空渗滤液的车辆严禁上路运输。所有上路运输的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渗滤液排放检查,并做好排放记录。排放结束后由检查人员签字确以后方可上路运输。

 清运车辆沿途滴洒漏将追责

各压缩站对混入生活垃圾进站的餐厨垃圾,必须利用压缩站配备的餐厨垃圾分离桶,对混入的餐厨垃圾进行有效干湿分离后再压缩;对进站的袋装垃圾,必须利用破拆工具先行对包装袋进行破拆,确保袋内液体顺利流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凡发现压缩站未按规范要求作业,清运车辆沿途滴洒漏等问题,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重视不够、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区(县)城管局、开发区市容环卫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责任领导,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来源: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记者 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