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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有六招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改善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的新课题。

  浙江省委、省政府自2014年来,积极推进“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循环资源化利用”改革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传统方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办法,以六方面工作改善农村人居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明确责任,抓资金保障

  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为牵头单位,成立参加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做好试点村庄选定、方案制定、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营造氛围,抓观念转变

  加大力度深入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意义。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开展“小手牵大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建立规章,抓分类制度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在各村内规划建设垃圾回收站,确定专人负责,与县废旧物品公司等签订可回收垃圾收购、销售协议,定期到村集中收购。建立源头追溯、责任包干制度。

  因地制宜,抓处理模式

  结合不同村庄的特点,推行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通过“回收、机器堆肥、大阳能堆肥、电厂焚烧、填埋”等方法分类减量、化整为零,及时处理生活垃圾。

  网格管理,抓长效运行

  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县建立一月一报告,市一季一抽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包干、考核、公示、奖励等制度促进保洁长效化。

  破解政策,抓综合利用

  针对农村垃圾分类出现的问题,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划方案,因地制宜确定终端设施的布点、规模、处置区域,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处长邵晨曲表示,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中要做到: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五大行动,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累计17993个,覆盖率达到73%。(新华网 孔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