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局),各试点实施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升环境服务水平,根据《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环办函〔2014〕4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推荐的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等4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试点工作,期限为2020年-2022年。

  请各试点实施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境服务业发展要求和《管理办法》规定,在试点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探索政策机制和实施模式创新,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着重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各试点实施单位应及时向我部报送试点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和试点总结报告。    

  附件:试点项目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附件

试点项目名单

序号

试点项目名称

试点内容

试点实施单位/项目承担单位

试点项目推荐单位

期  

1

上海化学工业区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

实施危险废物一体化处置项目、给排水一体化处理项目和环境监测一体化项目3大项目15个具体项目,包括项目咨询、协同处置、合规管理和智慧管理等四项托管服务内容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022

2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

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环境公用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餐厨和园林绿化垃圾、垃圾分类回收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一体化服务;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协同服务;污泥干化处置及热电联产资源化利用一体化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022

3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

实施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废气处理、环境监测及智慧园区建设等项目,开展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治理、环境监测、风险预警、智能园区等多领域的环境治理托管服务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022

4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

开展郧阳区1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9座垃圾填埋场、郧阳区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与运维服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环卫保洁系统建设)以及水、气、土、固体废物等方面环境咨询服务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