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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49.27吨疫情医废实现100%安全处置

3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1月20日至3月23日,全区785.75吨普通医疗废物和249.27吨疫情医疗废物均100%安全处置,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所有医疗废水严格落实“全消毒、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医疗废水达到相关标准。

3月21日,随着最后一批新冠肺炎确诊病人产生的疫情医疗废物被焚烧处置后,宁夏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压力明显降低。据了解,疫情期间全区平均每天产生医疗废物约16.16吨,其中普通医疗废物约占75.9%,疫情医疗废物24.09%。“疫情医疗废物主要以隔离点生活垃圾为主,约占疫情医疗废物的85%。”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5个市共有5家医疗处置单位,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平均运行负荷率约54%。

疫情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全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面接收处置各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焦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并指导处置单位按规范完成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从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整体情况看,宁夏医废处置能力基本能够满足防疫需求。

在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上,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节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及建立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台账等制度;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人”管理,医疗废物“专车”转运、“专区”收集、“专送”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处置实现日产日清。

据了解,宁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督促相关医院和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消毒措施是否到位等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其完善规范;对全区39家接入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监督增加消毒频次,保证消毒灭菌效果,确保尾水安全达标排放,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