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2个省份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宾馆、旅店业2~12元/床·月;
商业门店及其他商业用房0.2~1.2元/㎡·月;
长途客运车辆1.5~2元/座·月;
餐厨垃圾:2~18元/间·天。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按经营面积收取0.15~1.5元/平方米·月;
按垃圾产生量收取21~40元/吨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按营业面积计费:每平方米0.3~1.5元/月;
按人数计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团体等按每月1~3元/人;
按车辆数计费:客车类小型车4元/月、中型车8元/月、大型车10元/月,货车类每吨2元/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实行计量收费的,最高25元/立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经营性场所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3元;
餐饮、旅馆、医院按桌(床)位每月3~5元;
客运车辆按座位每月每位1~3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暂住居民:1.3~5元/户·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人每月2元;
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每吨110元;
商业门店,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米0.55元,经营面积200至5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元,经营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45元,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4元.(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征)。
不低于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商户办公楼0.5~2.5 元/平方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行署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行署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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