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和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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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和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和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FCG[2021]157-1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和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632.4万元
4.最高限价:632.4万元
5.采购需求:按照《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重点任务》(苏建城管〔2021〕43号)文件要求,需完成11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帝景蓝湾、翰林居、锦香花苑、阜宁中心、金港名门一期、紫金明珠、幸福花苑、东风小区、苏州花苑、东风花园、美麟常青藤一期)创建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两定一撤”(定时定点、撤桶并点)运行模式。本项目由供应商提供小区智能房(亭)建设及1年的项目运维服务(含阜宁县5个小区智能设备安装及运维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所有硬件设施移交至采购人且设备使用完好率100%,并完成系统平台的对接等所有相关一切衍生服务及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采购及相关服务清单明细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工作内容主要为:
1、建成一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点;二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点;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宣传牌、公示栏等基础宣传物料;信息平台。
2、建立分类收运体系
2.1、提供专用车辆负责厨余垃圾收运,送至县厨余垃圾处置站点。
注:目前厨余垃圾处置站点拟定城西缪黄垃圾中转站内,距离县城城南大厦A座(参照点)约8公里
2.2、提供专用车辆负责可回收物收运,送至县可回收分拣中心或附近废品回收站变卖处置。
2.3、提供专用车辆负责有害垃圾收运,送至县有害垃圾归集点暂存,再通过市统筹送至规范的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置。
6.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名称 | 小区数量(个) | 最高限价(元) | 合计 |
一标段 | 5个居民小区(帝景蓝湾、金港名门一期、翰林居、紫金明珠、幸福花苑)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项目 | 5 | 271.2万元 | 325.2万元 |
5个居民小区(御景豪庭、水溪澜亭、外滩花苑、东方京都、冠城华府)智能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5 | 54万元 | ||
二标段 | 6个居民小区(东风小区、苏州花苑、锦香花苑、阜宁中心、东风花园、美麟常青藤一期)生活垃圾四分类“两定一撤”市场化运作项目 | 6 | 307.2万元 | 307.2万元 |
注:详细小区明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可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先一标段后二标段,在一标段中标的,参与二标段评标但不得作为二标段中标人。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次日起3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人员、设备设施满足运营条件并经验收合格,运营管理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历天内启动运作至服务期结束。合同签订后至设备供货安装期,乙方有义务安排人员开展小区项目公示和宣传预热等工作。
8.服务期限: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启动运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一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___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____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2楼
联系方式:孙卓,1536569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
联系方式:丁亮亮,1314191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卓,丁亮亮
电话:15365691190,1314191399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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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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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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