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1-03928
项目编号:MZCD-2108-13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备注 |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清拆和环境整治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清拆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在“ 信 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购买方式为
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将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发送157921504@qq.com)。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三)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联系方式:0756-867588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 0756-33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 话:0756-3359378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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