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市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1-1006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垃圾分类项目

预算金额:0.04037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403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长春市朝阳区内60个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为一年的金额)。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旷达路与云顶街交会

联系方式:郎兴龙 1994486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马志华 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话:0431-8054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