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人民政府汉兴街办事处环卫市场化2021年第三标段老旧小区环卫保洁招标(采购)公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汉兴街办事处环卫市场化2021年第三标段老旧小区环卫保洁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环卫市场化2021年第三标段老旧小区环卫保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岸区台北一路78附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LH-2021-536A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113818-3595
3、项目名称:环卫市场化2021年第三标段老旧小区环卫保洁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8(万元)
6、最高限价:508(万元)
7、采购需求:
常青一垸、常青二垸、常青三垸、常青四垸、常青五垸、富康小区、华苑小区、牛奶房宿舍、党校宿舍及邻接道路3条保洁,面积:42.86万㎡。辖区东起姑嫂树路,西至园博园东路,北至三环线,南至京广铁路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生活垃圾一次清运作业(含常远社区)。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垃圾清运或环境管理从业经验,承诺只承担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且保证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6天。
(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投标人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转包、分包;
(5)申请人应申明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有关招标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岸区台北一路78附5号
3、方式:
现场领取: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网上领取:
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本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49751329@qq.com,完成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联系视同没参与项目报名。资料请确认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点2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万纵联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台北一路78附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为贯彻区城市综合管理深化改革的要求,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应全力支持街道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的改革试点工作。遇改革试点及其他情形应予以全力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汉兴街办事处
地 址:江汉区杨汊湖特八号
联系方式:13307126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万纵联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台北一路78附5号
联系方式:15623119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电 话:1562311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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