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L-ZF20210061.1B1
二、项目名称: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同泰建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阿成区和平街九委人大楼2-103 | 886,825.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办公楼面积:624 8㎡;车库面积:1542㎡;庭院面积:13134㎡。(1)设施基本情况: 1、检察长办公室1个; 2、副检察长办公室7个; 3、会议室6个(大会议室2个、小会议室4个); 4、技术用房3间(501网络机房、502电话机房,503机要室) 5、机关党委办公室1个; 6、队伍建设部办公室3个; 7、检务督察部办公室2个; 8、综合业务部办公室3个; 9、办公室办公室8个; 10、检察一部、二部办公室5个; 11、检察三部办公室2个;12、检察四部办公室3个; 13、检察五部、六部办公室4个; 14、检察七部办公室4个; 15、控申接待大厅1个; 16、档案室2个; 17、培训中心房间28个; 18、卫生间7个; 19、楼梯4挂; 20、活动室1个; 21、值班室1个; 22、浴池1个; 23、厨房1个; 24、食堂1个; 25、冷库1个; 26、储藏室10个; 27、门卫室1个; 28、工勤休息室5个; 29、车库1个。 (二)设备基本情况 1、电梯2部; 2、中央空调1套; 1 3、各类管井(高、低压电缆及上、下水管道等); 4、音响系统(会议室)3套; 5、楼层低压配电柜5个 6、视频系统(会议室)2套; 7、消防系统1套; 8、新风系统1套; 9、采暖系统1套。 | 1、保安管理服务。包括:安全巡检、消报、门岗执勤、外来办事人员登记、接待、车辆停放秩序、车 辆安全等管理。 2、设施、设备运行及房屋等综合维修服务。 3、办公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的花卉和楼宇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办 公室、会议室等部位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处理、做好日常勤杂工作等。 4、门前三包管理。包括冬季门前清雪和日常环境卫生。 5、司机负责日常公务用车的驾驶、保养、维护等工作。 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采用物业管理方式进行服务,由中标单位代为管理,需要提供电工、水暖工、保卫及保 洁人员共计二十人,为我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要求如下: (1)具体各岗位服务人员数量:管理员1人;电工2人;水暖工2人;保安4人;更夫2人;收发1人;司机 3人;保洁5人; (2)各岗位工作内容: 1、电工:负责办公楼及车库各进户线路、电气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运行。 2、水暖工:负责办公楼及车库上下水设施维护、日常检修。 3、司机:负责公务用车(巡检、督查)驾驶、维护、保养等。 4、保卫: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防盗、秩序及门卫工作,院内治安监查及安全防范巡视工作。 5、保洁:负责全院室内、室外的卫生清扫、绿化工作。 (3)对所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身体残缺,传染性疾病。 2、品行要求:所物业管理人员需品行端正,善良诚恳,无前科劣迹。 3、年龄要求:18-60岁之间(保洁绿化人员年龄可延迟)。 4、性别要求:电工、水暖工、保卫为男性,保洁人员男女不限。 (4)各岗位工资标准:管理员:4500元/月;电工:4500元/月;水暖工:4500元/月;保安:3000元/ 月;更夫:2000元/月;收发:2000元/月;司机:3500元/月;保洁:2400元/月,时间为12个月。 (5)其他要求: 1、按月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及缴纳保险,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向工伤及相应部门进行申报。 3、派遣人员出现劳务纠纷,由派遣企业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 、保安管 理服务。包 括:安全巡 检、消报、 门岗执勤、 外来办事人 员登记、接 待、车辆停 放秩序、车 辆安全等 管理。2 、设 施、设备运 行及房屋等 综合维修服 务。3 、办公 区域公共环 境卫生。包 括:楼内的 花卉和楼宇 公共部位的 清洁卫生; 公共场所的 清洁卫生; 办 公室、 会议室等部 位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 集处理、做 好日常勤杂 工作等。4 、 门前三包管 理。包括冬 季门前清雪 和日常环境 卫生。5 、司 机负责日常 公务用车的 驾驶、保养 、维护等工 作。 | 854,500.00 |
1-2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办公楼面积:624 8㎡;车库面积:1542㎡;庭院面积:13134㎡。(1)设施基本情况: 1、检察长办公室1个; 2、副检察长办公室7个; 3、会议室6个(大会议室2个、小会议室4个); 4、技术用房3间(501网络机房、502电话机房,503机要室) 5、机关党委办公室1个; 6、队伍建设部办公室3个; 7、检务督察部办公室2个; 8、综合业务部办公室3个; 9、办公室办公室8个; 10、检察一部、二部办公室5个; 11、检察三部办公室2个;12、检察四部办公室3个; 13、检察五部、六部办公室4个; 14、检察七部办公室4个; 15、控申接待大厅1个; 16、档案室2个; 17、培训中心房间28个; 18、卫生间7个; 19、楼梯4挂; 20、活动室1个; 21、值班室1个; 22、浴池1个; 23、厨房1个; 24、食堂1个; 25、冷库1个; 26、储藏室10个; 27、门卫室1个; 28、工勤休息室5个; 29、车库1个。 (二)设备基本情况 1、电梯2部; 2、中央空调1套; 1 3、各类管井(高、低压电缆及上、下水管道等); 4、音响系统(会议室)3套; 5、楼层低压配电柜5个 6、视频系统(会议室)2套; 7、消防系统1套; 8、新风系统1套; 9、采暖系统1套。 | 1、保安管理服务。包括:安全巡检、消报、门岗执勤、外来办事人员登记、接待、车辆停放秩序、车 辆安全等管理。 2、设施、设备运行及房屋等综合维修服务。 3、办公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的花卉和楼宇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办 公室、会议室等部位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处理、做好日常勤杂工作等。 4、门前三包管理。包括冬季门前清雪和日常环境卫生。 5、司机负责日常公务用车的驾驶、保养、维护等工作。 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采用物业管理方式进行服务,由中标单位代为管理,需要提供电工、水暖工、保卫及保 洁人员共计二十人,为我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要求如下: (1)具体各岗位服务人员数量:管理员1人;电工2人;水暖工2人;保安4人;更夫2人;收发1人;司机 3人;保洁5人; (2)各岗位工作内容: 1、电工:负责办公楼及车库各进户线路、电气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保证电力系统正常供电运行。 2、水暖工:负责办公楼及车库上下水设施维护、日常检修。 3、司机:负责公务用车(巡检、督查)驾驶、维护、保养等。 4、保卫: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防盗、秩序及门卫工作,院内治安监查及安全防范巡视工作。 5、保洁:负责全院室内、室外的卫生清扫、绿化工作。 (3)对所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身体残缺,传染性疾病。 2、品行要求:所物业管理人员需品行端正,善良诚恳,无前科劣迹。 3、年龄要求:18-60岁之间(保洁绿化人员年龄可延迟)。 4、性别要求:电工、水暖工、保卫为男性,保洁人员男女不限。 (4)各岗位工资标准:管理员:4500元/月;电工:4500元/月;水暖工:4500元/月;保安:3000元/ 月;更夫:2000元/月;收发:2000元/月;司机:3500元/月;保洁:2400元/月,时间为12个月。 (5)其他要求: 1、按月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及缴纳保险,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向工伤及相应部门进行申报。 3、派遣人员出现劳务纠纷,由派遣企业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 、保安管 理服务。包 括:安全巡 检、消报、 门岗执勤、 外来办事人 员登记、接 待、车辆停 放秩序、车 辆安全等 管理。2 、设 施、设备运 行及房屋等 综合维修服 务。3 、办公 区域公共环 境卫生。包 括:楼内的 花卉和楼宇 公共部位的 清洁卫生; 公共场所的 清洁卫生; 办 公室、 会议室等部 位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 集处理、做 好日常勤杂 工作等。4 、 门前三包管 理。包括冬 季门前清雪 和日常环境 卫生。5 、司 机负责日常 公务用车的 驾驶、保养 、维护等工 作。 | 32,325.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景新(采购人代表)、白建、李多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按标准收取,如代理服务 费低于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1.33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账号:11021401040017449
户名: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北京西城支行营业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
联系方式:0451-586820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
联系方式:0451-51919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51919306
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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