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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48号荟贤商贸中心2楼217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4502

项目编号:UT-44012108001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0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80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2022-2024年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27,802,000.00 27,80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每12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周期届满对服务单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河公园卫生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48号荟贤商贸中心2楼217A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48号荟贤商贸中心2楼217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税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本公司网站最新消息)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账号:8001664546080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20-855299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48号217A房

联系方式:020-8137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20-81370178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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