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1179370466@QQ.com进行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C-HW-20211117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C-HW-20211117
采购计划编号:ZCGC-HW-20211117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第一标段 | ZCGC-HW-20211117-1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一标段:垃圾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 25吨压缩式垃圾车2台,4.2立自装卸式垃圾车15台,多功能干扫车2台 | 5440000 | 5440000 |
第二标段 | ZCGC-HW-20211117-2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二标段:电动三轮车辆采购项目 | 电动三轮车50台 | 300000 | 300000 |
第三标段 | ZCGC-HW-20211117-3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三标段:30型装载机车辆采购项目 | 30型装载机6台 | 1680000 | 1680000 |
第四标段 | ZCGC-HW-20211117-4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四标段: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 大件垃圾转运车(重型)15辆 | 7440000 | 7440000 |
第五标段 | ZCGC-HW-20211117-5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五标段:中型自卸车辆采购项目 | 中型自卸车10辆 | 1080000 | 1080000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转运服务中心项目车辆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货物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
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一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其中多功能干扫车有免征公告,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三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有免征公告;
四标段、五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1179370466@QQ.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9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25日16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街1146号
联系人:李木
电话:0431-8173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人:杨博
电话:1814303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博
电话: 18143039763
4.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电话: 0431-8528166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一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其中多功能干扫车有免征公告,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三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有免征公告;四标段、五标段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即可);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1179370466@QQ.com进行获取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街1146号
联系方式:李木0431-8173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方式:杨博1814303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博
电话:18143039763
最新文章:
- 1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五峰山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 2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3 潍坊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潍坊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4 2023年袁州区生活垃圾分类240L分类垃圾桶及配件、240L厨余垃圾袋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二次)补充公告
- 5 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农业水价改革农田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XJQ-2023-NF-G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6 万载县垃圾分类处理厂项目-大件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7 惠阳区西枝江、梁化河、淡水河、淡澳河河道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8 和田某单位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告
- 9 新疆某部某单位车队值班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10 城维计划-公园卫生保洁经费项目(0877-23GZTP01Z631)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