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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宁市兴城兴华路31号1至6卡第三层(门牌号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1-02052

项目编号:441481-2021-02052

项目名称: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2,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2,172,900.00 2,172,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清洁维护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4)已办理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文件收据(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宁市兴城兴华路31号1至6卡第三层(门牌号3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兴宁市兴城兴华路31号1至6卡第三层(门牌号301)开标室(注:08:3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兴宁市兴城兴华路31号1至6卡第三层(门牌号301)开标室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2.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已办理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登记并认真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兴宁市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方式:0753-333893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兴城兴华路31号1至6卡第三层(门牌号301)

联系方式:0753-3322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3-3322382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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