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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1631538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210.5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5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清扫保洁的作业内容包括:人工清扫、人工保洁、小广告清除、果皮箱清掏、主要道路绿化隔离带修剪、除草、浇水(不包含绿植种植服务);冬季扫雪铲冰作业及环境卫生应急保障任务。对北房镇域内进行日常的清扫保洁,达到怀柔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机械“一洗一冲”作业费不属于本项目招标内容,按照怀柔区政府平原镇村道路保洁全覆盖政策执行。
服务期:三年。本项目通过此次一次性采购,将在最多三年的服务期内续期沿用采购结果。在每个服务年度期满之前,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及当年相关政策、当年资金到位等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续期合同金额按第一年采购合同的金额为基准。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本项目通过此次一次性采购,将在最多三年的服务期内续期沿用采购结果。在每个服务年度期满之前,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及当年相关政策、当年资金到位等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续期合同金额按第一年采购合同的金额为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区属范围内取得经营性清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服务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手续。 (1)线上注册。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2)现场购买。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后续再来注册的时候,会提示该单位已注册,此次来报名的人员如发现本单位已注册,应去联系本单位主账号管理员,申请添加子账号,或者由主账号管理员告知其主账号用户名及密码。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1号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50000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1号

联系方式:张海东,13901085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马越, 18310907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越

电话:1831090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