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沈北校区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沈北校区绿化养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4127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沈北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0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沈北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绿化养护,中国医科大学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占地面积106.6万平方米。总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比2021年增加约2万平方米,其中,乔木约2.7万株(增加2200株),灌木约3.2万平方米(增加24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31.6万平方米(增加2万平方米),根生花卉面积约6.5万平方米(增加1.3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管理目标:
1.建立绿化养护工作手册
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种类名称及数量;常规养护工作历(浇水、施肥、修剪、打药);极端天气或突发性病虫害的应急养护预案等。
2.编制养护进度计划及养护费用使用计划
3.建立完善的养护工作档案
要求作业记录、会议纪要及与养护工作相关的文件,保存留档。
4.绿地养护垃圾要随产随清,保持绿地清洁,不能影响绿地景观效果。
5. 农药化肥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并安排专人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优先选择高效低毒的生物制剂农药。
6.杂草及枯死树技要集中粉碎发酵后回填绿地或进行环保处理。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1 | 履约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结束后,如果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满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2 | 履约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进场服务满4个月且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全部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留作质保金。服务期间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且服务期结束6个月后,未发生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植株大面积死亡现象(非天气、灾害等自然因素影响造成乔木、灌木、绿地和宿根花卉的死亡。如:乔木和灌木死亡量大于等于单品种的20%,绿地死亡量大于等于3万平,花卉死亡量大于等于单品种的20%),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如发生植株大面积死亡现象,后续修缮费用在最后一次付款中扣除,如全部剩余10%合同总金额不足以支付此费用,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补足此费用。 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购人付款前,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加盖公章)。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
★6 | 报价费用的构成: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不能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发放防暑降温费、发放红糖等防暑降温用品、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和国家、省、市标准执行)、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服装、节假日加班补助、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保洁用品、绿化养护所需车辆及服务期内的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若前一保险于服务期内到期,中标单位需提前续保,需于服务承诺书中注明)、交通肇事赔偿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因大型活动或临时任务所用加班养护人员的加班费、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服务期间所需种子、警示标识、时令花卉、杀虫剂、杀菌剂、肥料、管道维修材料、垃圾清运等绿化养护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均由其所属的中标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为绿化养护人员缴纳足额的各项保险费用。如不依法缴纳保险费用,由中标单位依法依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由于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从而造成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7 | 中标单位所用工作人员必须行为端正,遵纪守法。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督促其履行职责,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 。中标单位在学校校园内使用的车辆,需聘用具有能够驾驶该车辆证件的驾驶员。 |
★8 | 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应制定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及采购人相关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于中标单位责任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13676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刘娟娟
电 话: 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