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FW-2021-1209
项目名称: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南关区临时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内利用资源化移动处理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以筛分破碎为主的一系列综合处理,主要通过预处理、多级破碎、多级筛分、多种分选的方式进行综合处理,资源化清理指定地点的建筑垃圾,按招标方案要求时间执行处理,保证场地内无积存垃圾。2.项目垃圾处理过程中,由中标单位处理及时筛分出的生活垃圾归采购单位清运处理,采购单位不负责任何分拣分筛工作,其他所有垃圾由中标单位资源化处理后并清运出项目场地合规处理,建筑垃圾离场时须有与需求单位签订的正规合同并运送到合同内指定地点,保证项目场地内的干净整洁。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雇人员必须符合行业相关要求(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8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2.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2.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方式: 2021年12月10日至 2021年12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获取文件,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道路运输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岭北街1146号
联系方式:李木-0431-8173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方式:李萌-0431-8893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电话:0431-889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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