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俊明苑137-139号商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1-05308
项目编号:GDJZ2021-F055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1,00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5,74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驳运标段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5,744.00 | 2,055,74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包2(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5,26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驳运标段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5,264.00 | 1,395,26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的专业人员及设备列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招标文件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前三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①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分类驳运服务项目(标段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俊明苑137-139号商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投标人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梁小姐0756-2651788;
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188号
联系方式:朱工、0756-86658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方式:18688156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韶锋
电 话:18688156710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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