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利院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1100-04184
二、项目名称:市福利院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格林豪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6-15号3门401
中标(成交)金额:719,467.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楼内、外所有公共区域,公共部位的小型维修(不包括维修零件)、院区环境卫生、消防联动监控、巡检,配电间供电(强、弱电)、柴油发电机使用维护、供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温泉泵房的供水、景观喷泉池使用维护、冬季分担区除雪、冬季供暖、燃气锅炉操作与管线维护检修、夏季定时供热水、保安昼夜巡查等工作。
服务要求:负责盘锦民政福利中心项目部设备管理工作。 随时与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各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提出的投诉、建议,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领导。 根据福利中心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管理细则及工作流程,经福利中心批准后实施。 根据本项目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项目部工作水准的建议和措施。 每日进行巡视,对水、电、气、公共设施的供应和运作情况及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周工作计划,每周召开办公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并协调解决有关事务。 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领导报告工作。 每季组织一次对水、电、气、房屋、公共设施、院区环境等综合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或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建议整改。 负责院区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院区内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本岗位处理权限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领导报告。 涉及民政福利中心事项必须经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劳务合同做好相关工作,按照福利中心要求改进落实有关服务。 完成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服务检查监督标准应达到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继男、潘冬玲、刘慧艳、吕桂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三十里村
联系方式:0427-2875061、1510428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市福利院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