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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XTC-D-21631538(招标文件编号:GXTC-D-21631538)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怀柔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58号二、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21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怀柔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人工清扫、人工保洁、小广告清除、果皮箱清掏、主要道路绿化隔离带修剪、除草、浇水(不包含绿植种植服务);冬季扫雪铲冰作业及环境卫生应急保障任务。对北房镇域内进行日常的清扫保洁,达到怀柔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1、尘土残存量检测
(1)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14)以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通知》要求,一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应控制在10g/㎡以内,二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应控制在15g/㎡以内,三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应控制在25g/㎡以内。
(2)每月由采购人对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检测,采购人根据结果进行通报。
2、特殊天气环卫应急要求
(1)应编制完整的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响应时间,人员及设备调度方案、应急处置流程、处置结果评估等内容。当出现道路环境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作业。
(2)应根据怀柔区空气重污染预案编制本单位的空气重污染预案,当遇空气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增加相应的作业频次。
(3)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
3、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设备应按照维护保养要求定期维修养护,0BD尾气排放故障报警开启时,应及时维修,排除故障。重型柴油汽车应按照环保要求添加尿素,严禁违规上路作业。
(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收集的垃圾应到指定场所消纳。作业产生的废水应排入污水管网,禁止排入河道和雨水系统。
(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设备应配有安全提示灯具、标志。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穿警示服并配备保证作业全的灯具,警示服应符合《环卫作业人员着装警示标志》(DB11/T626-2009)的规定。
4、机械清洗要求
(1)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的人行步道、街巷应推广使用机械化作业,提升作业效率和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冲刷、清洗作业,降低路面尘负荷。
(2)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10时至15时,地表气温在3℃以上时,添加环保型防冻材料对城市主次干道开展午间机械清洗,清扫作业。
(3)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洗地、冲刷频次为每天各不少于一次。
(4)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污染路段可根据需求开展机械洒水作业,机械洒水为临时性依行业取费标准作业,机械洒水不能代替常规机械冲刷和机械洗地作业,雨后集中开展机械清洗作业。  
   服务期:三年。     采购人按照《怀柔区城市道路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及相关文件对各道路 清扫保洁单位每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再怀柔排名不能在后三名(含)。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楚和、李雪婷、王荣慧、吴长兰、郭艳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1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1号

联系方式:张海东,13901085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马越, 18310907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越

电话:1831090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