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宜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83-2021-06358
项目编号:GDSJLCG-FW-19
项目名称:信宜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宜市市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整治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9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信宜市市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整治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10,960,000.00 | 110,96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分为建设期、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从中标并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全部建设成果,完成包含节能评估、环评、建设报批程序、项目整体实施规划与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用和安装、调试等工作。试运营期,从通过工程验收之日起1月内完成试运营。正式运营期:正式投产,从投产之日起26个月内处理完全部存量垃圾(含存量垃圾中淤泥、石料等物);筛上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合法处置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运距30公里以内)、处置由中标人与处置企业签订合同并由中标人支付处置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宜市市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整治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宜市市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整治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2.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函》) 4.已成功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信宜市城区垃圾填埋场简易填埋区和无害化填埋区的所有存量垃圾的处理(填埋场场内存量垃圾处理与可燃物外运至30公里内的终端企业处理)。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场地调查和工艺流程制定、为保障本项目实施顺利,所涉及的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环境监测与风险管控、项目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②项目整体实施规划与设计、厂房建设、稳定化服务实施、筛分设备租用和安装、调试、存量垃圾场内开挖转运、现场筛分运营服务、筛下物达标处理、可燃物外运至30公里内的采购人指定终端企业处理。
3.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信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方式:供应商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在加盖公章后,前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交《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东镇街道办事处
地 址:信宜市东镇街道东龙路18号
联系方式:0668-8814750/0668-881162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19120523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120523107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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