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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JC20211221001 (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1221001)

二、项目名称: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锦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明珠家园D#

中标(成交)金额:0.0083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富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地区稻香园小区0005栋1单元20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4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军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幸福社区幸福小区11-05-2-101

中标(成交)金额:0.00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昌利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辽宁鲜活水产城 A2#楼 3-13 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77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华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霞光府社区霞光府壹号院B-14#2-101

中标(成交)金额:0.008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凯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南1-54-112-2-202

中标(成交)金额:0.008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科研小区商网3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4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皓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东方银座公馆一期1#2#-103

中标(成交)金额:0.006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

中标(成交)金额:0.008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锦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01包;中标金额:83.00元/月/1.5米     01包民政早市: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早市,位于创新街道市府大街北,东至松江路、西至松林路。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早4:00-7:30;早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1 包:位于创新街道市府大街北,东至松江路、西至松林路。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盘锦富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2包:中标金额:48.00元/月/米;服务名称:保洁服务;消防安全;商户管理;疫情防控;食品安全     02包:石油广场早市,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石油广场早市,位于振兴街道,石油广场内部。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早4:00-7:30;早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2包:位于振兴街道,石油广场内部。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盘锦军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03包;中标金额80.00元/月/米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供应早市,位于渤海街道金玉街,沿金玉街自兴油街至油气二公司北门。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早4:00-7:30;早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3包:位于渤海街道金玉街,沿金玉街自兴油街至油气二公司北门。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盘锦昌利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保洁服务;现场管理;应急管理;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疫情防控;中标金额77.00元/月/米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公司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
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我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康桥早、夜市位于惠宾街道康桥 L 区桔子广场,东至青年路、西至商服门前。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早市市4::00-7:30 夜市 16:00-21:00;早、夜市经营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4包:位于惠宾街道康桥L区桔子广场,东至青年路、 西至商服门前。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盘锦华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05包;中标金额85.00元/月/米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 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 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 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 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美夜市,位于兴隆街道公园街南,东至公园街汇美北第一个 路 口(1 路站牌) 、西至汇美公厕。经营形式: 双排摊位对向 经营。经营时间 16: 00-21: 00; 夜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 上,不得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 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 2 年); 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 市;履约地点:005 包:位于兴隆街道公园街南,东至公园街汇美北第一个路口( 1 路站牌)、西至汇美公厕。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政采(2017) 603 号】 规 定执行; 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 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 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盘锦凯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006包)--瀚新夜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金额85.00元/月/米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我方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我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瀚新夜市,位于兴海街道泰山路东,南至瀚新转盘北口、北至铁道口。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 16:00-21:00;夜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 2 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我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6 包:位于兴海街道泰山路东,南至瀚新转盘北口、北至铁道口。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盘锦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洁服务;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商户管理;疫情防控;中标金额45.00元/月/米     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公司对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价格管理。等工作。我公司有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
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我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工夜市,位于新工街道新工街北,东至工商银行、西至热点小区、南至新工街、北至商服门前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 16:00-21:00;夜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针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7包:位于新工街道新工街北,东至工商银行、西至热点小区、南至新工街、北至商服门前。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盘锦皓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兴隆台区早夜市物业管理项目( 园丁夜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金额66.00元/月/米     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单位将对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夜市摊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我单位将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夜市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我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园丁夜市,位于创新街道泰山路东,南至武星宾馆门前、北至 园丁路口交通岗。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16:00-21:00;夜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 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 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 2 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 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8 包:位于创新街道泰山路东,南至武星宾馆门前、北至园丁路口交通岗。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 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9   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泰山夜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金额82.00 元/月/米     早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公司将对9包的泰山夜市进行物业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商户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等工作。我公司设置专人对早夜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早夜市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依工作职责负责对我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泰山夜市,位于兴隆街道兴隆大街,东至泰山小区南门吉旺百货超市、西至盛京银行路口。经营形式:双排摊位对向经营。经营时间16:00-21:00;夜市经营必须在马路牙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如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合格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经甲方请示兴隆台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时间不得超过2年);如政府取缔所服务早夜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物业公司应立即撤出早夜市。履约地点:009包:位于兴隆街道兴隆大街,东至泰山小区南门吉旺百货超市、西至盛京银行路口。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按照政府相关早夜市管理标准,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进行验收,不得出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礼广成、杜旭红、马秀波、李洪英、丁晓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每包组代理费均为人民币4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隆台大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427-231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