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478号】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太阳能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太阳能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5-49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太阳能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7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17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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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太阳能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采购,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中转站楼上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75800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89375999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893759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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