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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街道大件垃圾驳运及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清运、处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狮山街道大件垃圾驳运及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清运、处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X2023-123

项目名称:狮山街道大件垃圾驳运及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清运、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79.9687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9687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清扫服务

狮山街道大件垃圾驳运及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清运、处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799687.7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按格式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从公告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将PDF盖章版、Word版《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转账凭证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17068803@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注意事项:转款需注明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账号:444000091013000507818

(3)必须同时提交了《购买标书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才视为报名成功,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胡湾路17号

联系方式:0756-213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联系方式:张娟 0756-3338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电话: 0756-333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