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标段五道路保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TZ-XS2023008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标段五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20172306(元)宁波微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微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14-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标段五道路保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淑玲,张远林,吴少敏,张莉丽,刘英,张燕(采购人代表),吴茜茜(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微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微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68.067.565.069.071.063.063.066.6415.7482.38
1宁波市朋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朋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2.062.052.068.562.063.063.061.7919.5181.3
1宁波安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9.061.061.068.557.063.063.061.7918.8280.61
1安徽星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星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62.562.555.066.063.063.063.062.1417.8479.98
1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063.060.059.064.555.058.059.9317.3377.26
1宁波市佰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8.054.058.062.560.063.063.059.7917.0376.82
1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58.557.053.559.558.052.057.056.520.076.5
1浙江凯勒城市服务有限公司58.060.553.563.059.560.057.558.8616.9675.82
1宁波中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中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59.558.556.059.554.563.063.059.1415.3974.53
1浙江城洁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59.058.556.556.559.059.559.058.2916.2274.51
1宁波福尔敦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7.555.055.055.057.563.063.058.015.673.6
1宁波正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9.558.551.056.557.052.057.055.9316.4972.4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930.7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茜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15991

质疑联系人:吴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6664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宝山路摩根国际A幢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16786987

质疑联系人:傅仡彬

质疑联系方式:13586848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采管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林胜光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