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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龙招【2017】A15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人民币:万元)

垃圾桶

5050只

240L塑料垃圾桶

80.8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发售(供应商应于采购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220.191.215.165/),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询价采购文件。并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采购文件的购买费用。

注:慈溪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注册,询价采购文件下载后即报名成功。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招标代理部(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405室)获取纸质询价采购文件:

1)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公告发布之日始至2017年 3月28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 月31 日14:00时止。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招标大厅((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1号)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 3月 31日14:00时。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招标大厅((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1号)

九、询价保证金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173  30日下午16时前,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同时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龙招【2017】A15。

收款单位: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号:201000151846700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茹女士

联系电话:0574-63716070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胡冲辉 联系电话:0574-63989821传真:0574-6398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