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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交通运输局无尘化湿式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鸡泽县交通运输局无尘化湿式清扫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480020001
项目联系人:孙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0-3268221
采购人:鸡泽县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5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832020088
代理机构: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鑫岭大厦7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3268221
预算金额: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3、供应商应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4、投标人为专业的车辆制造生产厂家或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公告之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渠道查询);7、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无
备注:项目编号: HBHL-2017-08031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