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关于路桥区园林管理处洒水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关于路桥区园林管理处洒水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路桥区采购中心受路桥区园林管理处委托,就洒水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路采招[2016]3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证书
4)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提供本地检察部门对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区政府大院内)
3.标书获取:本公告附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有效的竖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6)提供本地检察部门对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2581369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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