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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升垃圾桶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受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升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升垃圾桶采购项目

                                             HN/LB16-129

二、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8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6815

评审地点: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

询价小组成员:许彦锋、付君芳、李锐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临沂高新区金兴塑料制品厂

供应商地址:临沂高新区马场湖镇工业一路中段

项目成交金额:103763.20

供货期:5日历天

主要成交货物规格型号:

产品名称

品牌及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质保期

备注

垃圾桶

全兴

4184

24.8

103763.2

一年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0398155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583985532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退还采购保证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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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