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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塑料垃圾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塑料垃圾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塑料垃圾桶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6-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地址: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联系方式:小林13950799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邓0594-25588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RWZB-2016-281

2.招标项目名称:塑料垃圾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 08 03  日至2016年 08 2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以下同);

2)招标答疑时间:2016年 08  08  日10:00-10:30(北京时间,以下同),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08  25   上午9:00 ,(北京时间,以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荔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ptlc.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5.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招标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6.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2572。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帐号—100028500520010001。

8. 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荔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ptlc.fjzfcg.gov.cn:8081)”注册,且应在“资料下载”中下载“CA控件及供应商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纸质投标文件正体1份副本4份以供存档使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9.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还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卡到开标现场,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的、未携带的或所携带的CA卡未能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10.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需从网上系统报价后打印出来盖公章,无需再自行编写,开标一览表不能与投标文件一起封存,需另行封存,打印出来的一览表与系统上不一致时,以系统上的报价为准。如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荔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ptlc.fjzfcg.gov.cn:8081)、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邮    编:  351100       

电    话:  0594-2558811 

传    真:  0594-2620986 

联 系 人:  小邓    

电子信箱: flrwzb@163.com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08 0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2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荔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ptlc.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荔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ptlc.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