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S14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S141-2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双下路37号,凤湖新城2期5号楼二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先生/0591-6311333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环卫

2、简要技术要求:一、塑料垃圾桶技术参数1、基本尺寸:(560mm×710mm×1060mm)±15;容积:240L( 0+5%);总重量:≥15.5kg。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于2个日历日内将报价货物送至业主指定地址,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业主验收合格使用。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7日

中标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总中标金额:20.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

台州市高新路1055号

20.3

 

评审专家名单:

黄文风、林起忠、刘文银、尹兰香、钟增良(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垃圾桶      LXPC;240L 1000个    203

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接到用户质量问题反馈或接到用户要求维修产品的要求时,即时响应,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在福州设有本地化服务场所,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现场事故,简单故障在1小时内免费维修完毕。3小时内不能维修完好的,免费提供一个全新的240L垃圾桶给采购单位使用,让采购单位的作业正常进行。在保修期内如果24小时不能修复的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予以免费更换。故障维护时间:24小时*365天,保修期过后,安排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去客户巡检及维修、回访及维护。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市前仓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不足三个月,未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足三个月,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第3.1.3 条款、第3.1.4 条款、第3.1.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上海奥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条件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3 条款、第3.1.4 条款、第3.1.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提供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范围清单、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资料等附件内容,不符合符合性第(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福州闽穗玻璃钢有限公司、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价格扣除情况:

(1)浙江麟祥塑业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03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03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190820元。

(2)福州闽穗玻璃钢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15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15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202100元。

(3)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17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17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203980元。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