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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R2016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娟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22350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娟娟 0591-8370117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道路清扫车采购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