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佳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清运车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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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垃圾清运车 | 采购编号: | 〔2017〕67039号 | 公示日期: | 2017年09月19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具有良好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后两项)(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佳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凤琴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6957591 | 采购人银行帐号: | | 采购人开户行: | | 采购文件: | | A | 2017年09月19日 | 102,800.00 | 包头市富华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九原区车管所南门对面双东汽车销售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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