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SCG[2018]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潘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813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联系方式:小潘,0596-2181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蔡,0596-2953268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由 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业主。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采购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
3、比选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编号:CSCG[2018]007
二、采购用途
道路清扫保洁。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交货(安装)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电动小型高压冲洗车 | 20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第一节《电动清扫车采购清单》 | 漳州市区 | 中选人在货物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
2 | 电动三轮冲扫车 | 36 | ||||
3 | 电动小型清扫车 | 23 | ||||
4 | 电动小型三轮快速清扫车 | 50 |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本项目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比选),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2、比选申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需书面承诺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需书面承诺本企业法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
8、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9、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0、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
本次货物采购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清单所有货物及辅材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保修、利润、技术培训等一切费用。
六、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公告及领取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6日 至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九、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若需邮寄请自行与比选代理单位联系,邮费自理。比选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比选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日09:30至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日10:00 。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日12: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电动清扫车采购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592902658010302 |
注:1、比选申请人在电汇、转账比选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本次比选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无法辨别比选保证金所属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 2、比选申请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表格中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比选保证金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二、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曾、小蔡
电 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93268
比选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 10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比选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若需邮寄请自行与比选代理单位联系,邮费自理。比选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比选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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