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CG2018Z015
一、采购内容: 120L垃圾桶600只、240L垃圾桶600只;预算:22.9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原生产商、原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
2.3其他要求: / ;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03 月 05 日 17:30 时;
3.2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站投标单位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缴纳工本费200元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3.3特别提示:
3.3.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3.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元整。请于 2018 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可从投标人负责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393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9日09时00分,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 一 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齐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休宁县城 代理机构地址:休宁县柏树路1-4号
联系人:金永聚 联系人:方琳
联系方式:0559-2661909 联系方式:0559-7512088
七、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
休宁县齐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2018年 0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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